11月18日下午,由陕西省教育厅委托我校学前教育学院承办的陕西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基础教育)专项评估工作圆满完成。陕西省教育厅基教一处副处长柳铭出席预备会并讲话,干部蒙阳主持会议。学前教育学院院长蔡军教授解读了评估标准及注意事项。
评估会由20位专家组成评委团,共有53个试点工作项目负责人汇报并进行了答辩。本次评估会旨在了解试点工作的落实情况,主要目的是督促指导、把好方向,确保试点工作在正确的评估方向上扎实开展,最终形成可借鉴可推广的经验、措施和案例,做出实实在在、可见可学的有效成果。
本次评估是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20〕19号)及我省《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若干措施》(陕发〔2021〕11号)有关要求,针对2022年陕西省立项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进行的第一次专项评估,对试点项目后续科学有效的推进具有重要意义。
撰稿:蔺素琴
审核:赵四鸿